出售10卷不合格防水卷材 隆昌一商家被罚4000元
发布时间: 2023-11-23 栏目:ob欧宝娱乐官方平台

  近来,隆昌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处理一同商家出售不合格防水卷材案,依法对该商家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没总金额4000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4月18日,原隆昌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建材经营部进行检查查验时,随机抽样检查了该店经销的标称四川某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出产的某牌115-120标准的高分子聚乙烯丙(涤)纶防水卷材。后经重庆市华测检测技能有限公司查验,查验断定的定论为当事人出售的上述批次防水卷材为不合格产品。2018年7月6日,原隆昌市工商局依法对该商家进行立案查询。

  经查明:该批不合格防水卷材系当事人于2018年4月10日从四川某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购进,购进了10卷(87米/卷),共870米。除备样外其他均已售出,出售获利1300余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出售者出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之规定,属出售者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责令中止出产、出售,没收违法出产、出售的产品,并处违法出产、出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情节严重的,撤消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近期,隆昌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