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上市“防企”注册商标!抄获550卷防水卷材罚款5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12-28 栏目:APP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现在,浙江省余姚市2023民生范畴“铁拳”举动和“亮剑2023”看护民生护航经济综合执法举动已全面打响,并对外发布第一批触及打假维权、虚伪宣扬及侵略顾客权益方面的典型事例,其间包括一同

  事例显现,2022年7月8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据举报线索,对余姚某产品房建造工地进行全方位查看,现场发现一批冒充“CKS科顺”商标、“APF”商标的防水卷材,经清点共有550卷。

  经查,当事人张某在未获得修建施工资质证书的情况下,经过层层转包,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接受了该产品房一标段的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当事人向别人收购冒充“CKS科顺”商标、“APF”商标的防水卷材550卷,在运用前被及时抄获。经价格评价,上述550卷防水卷材价值194287.50元。

  当事人的行为归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出售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因当事人未能阐明冒充防水卷材的提供者,不符合免予处分的法定条件,余姚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遂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分,并将其涉嫌不合法承揽建造工程的行为移交住建部分处理。

  2023年2月23日,余姚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对张某出售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50万元并没收侵权产品的行政处分。

  经营者在包工包料接受建造工程时,收购冒充名牌资料用于施工,又按正牌价格结算工程款,实质上是将冒充产品变相出售给了发包方。顾客购买这样的产品房,则成了冒充产品终究的“接盘侠”。这种行为,不只侵略了别人的商标权,更危害了顾客的利益。

  假如冒充产品质量低质,则会给消费的人带来更大更久远的危害。当然,假如经营者的确不知道其出售的是冒充产品,且能证明该产品是自己合法获得并阐明提供者,依法能够免予处分,但仍然需求承当对应的民事责任。